[摘要] 为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反复修改形成《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链接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免费接受义务育;
(二)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机动车登记;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五)办理生育服务证;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纵深
财力紧缺成掣肘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劳动经济学专家李长安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实现居住证背后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的平等,是推进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以及户籍改革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地方财力的紧缺,使得过去户籍改革进程缓慢。地方目前应明确筹资模式,如引入民间资本等,并明确相关细则,以促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今年7月份正式下发,在此情况下,各地政府紧锣密鼓地部署推进户籍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也成为不少地方进行改革的载体之一。《意见》出台之后,更重要的在于落实。“要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的平等,政府压力很大。”李长安说,原因在于由于财力捉襟见肘,使得地方并没有足够的经费进行落实。即便勉强落实,“含金量”也不高,致使户籍制度改革效果打折。而这一原因也导致了近些年来居住证制度推进的举步维艰。
据了解,《意见》出台之前,地方就已对居住证制度进行了多年的实践探索。如早在2008年,深圳市就用居住证制度代替实施了24年之久的暂住证制度。上海也在2013年实行居住证制度,但取得的成效却未及预期。
的难题还是在于“钱”。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显示,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
李长安表示,地方政府严重依赖的土地财政出现大幅滑落的趋势。“在地方政府看来,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支出都自顾不暇,外地人口想要享受同等的待遇自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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