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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同城同权 来日可期

燕赵都市报  2014-12-06 00:00

[摘要] 为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反复修改形成《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为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反复修改形成《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受教育、就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10项基本公共服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条件: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可申领居住证

《意见稿》提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房天下讯)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以及涉及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其他信息。(房天下讯)

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当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提供便利。《意见稿》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房天下讯)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房天下讯)

落户:有稳定住所社保达一定年限可落户

《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确定落户条件: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稳定住所;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稳定就业并有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房天下讯)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相应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天下讯)

依照本办法负责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房天下讯)

解读

力争流动人口享同城待遇

从4日起,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相比过去,征求意见稿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许光建:我也看了征求意见稿,部分居住证持有人应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权利,还是不少的,最重要的是就近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这可能是居住证中的含金量。这是很多新市民和流动就业人口最关注,也是最重要的权利。

虽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接受免费的义务教育,但是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是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权利及便利。这意味着居住证持有者不能马上实现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但征求意见稿要求,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及标准。(房天下讯)

许光建:最难的是高考的问题,涉及到大学教育部门在不同地方的名额,这和高教资源不均衡有很大的关系,这个问题解决还是有一定难度,主要问题集中在北上广深,这可能真的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问题。

同时,住房保障和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一样,被列入了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权利及便利。许光建认为,住房保障需要地方政府“真金白银”的财政支持。(房天下讯)

许光建:住房保障是真的需要地方政府花钱的。如果大城市都要提供,哪有那么多钱?即使说现在都能提供,也需要排队,确实是政府要为老百姓提供便利,但是需要过程。(房天下讯)

不管是现在已有的新权利,还是未来会逐渐有的权利,这都只是“户籍改革的一部分”。有分析认为,如果要想让打工者或在他乡居住的人真正融入他们正在居住的城市,还是要从根源上解决他们的身份问题。为此,在《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明确了有关落户政策: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房天下讯)

对于大家特别关注的北京、上海、广州,这些特大城市,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这也就明确了,北京、上海、广州要在积分制下进行居住证的落户。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是为了避免出现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贫民窟”的类似困境。(房天下讯)

竹立家:从国际而言,因为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根据印度、巴西以及阿根廷的经验,当城市的承载力非常脆弱时,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周边,就会形成所谓的贫民窟,换句话说,这些人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住房,在这种条件下,他们的生活条件是相当差的。但这些国家放开了户籍,结果就是形成了大量的贫民窟,因为一般来说,人们还是向往大城市,因为大城市机会比较多,但事实上,大城市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我国要吸取这种教训,作为发展中大国、一个正在向城镇化迈进的大国,我们要避免这种类似的困境,因此,这种积分标准相对来说是合理的。(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

链接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免费接受义务育;

(二)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机动车登记;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五)办理生育服务证;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纵深

财力紧缺成掣肘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劳动经济学专家李长安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实现居住证背后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的平等,是推进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以及户籍改革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地方财力的紧缺,使得过去户籍改革进程缓慢。地方目前应明确筹资模式,如引入民间资本等,并明确相关细则,以促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今年7月份正式下发,在此情况下,各地政府紧锣密鼓地部署推进户籍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也成为不少地方进行改革的载体之一。《意见》出台之后,更重要的在于落实。“要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的平等,政府压力很大。”李长安说,原因在于由于财力捉襟见肘,使得地方并没有足够的经费进行落实。即便勉强落实,“含金量”也不高,致使户籍制度改革效果打折。而这一原因也导致了近些年来居住证制度推进的举步维艰。

据了解,《意见》出台之前,地方就已对居住证制度进行了多年的实践探索。如早在2008年,深圳市就用居住证制度代替实施了24年之久的暂住证制度。上海也在2013年实行居住证制度,但取得的成效却未及预期。

的难题还是在于“钱”。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显示,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

李长安表示,地方政府严重依赖的土地财政出现大幅滑落的趋势。“在地方政府看来,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支出都自顾不暇,外地人口想要享受同等的待遇自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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