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目前,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大小城市都在不断的建设当中。在建设当中,那么就自然会遇到征地拆迁的这种事情,征地拆迁不光对拆迁人有着重大责任,对于被拆迁人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但是,有时被拆迁的房子里的主人并不是真正的主人,而是租户。那么,这时就有很多人疑惑了,以下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一下租凭户与产权房有啥区别?
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
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
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在外打拼的,在外地并没有自己真正的家,更多的是租户式过日子。那以,通过以上讲解的租凭房与产权房的之间的关系,希望大家会有所明白与了解。这也也能减少一些没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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