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金监管处已经对部分企业延期交房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记者近日从西宁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0,资金监管处已经对部分企业延期交房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其中,重点项目延期交房的企业有大兴源世纪丽都2#楼、海宏.九号公馆、海宏.壹号公寓、紫金佳苑、水井巷中央商务区。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都是预期售房,售房时,很多楼房的主体都还没出来。因此,开发商大多是一边售房,一边回笼资金继续投资建设。建设过程中,有很多预料不到的因素,可能导致楼房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房。
所以,这种情况出现后,只能是开发商和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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