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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婚后同还房款引发的纠纷

西宁晚报  2015-05-10 04:00

[摘要] 4月30日下午,南滩办事处南山社区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吸引了众多居民参加,会上大家就辖区居民小丽婚后遇到的一起买房过程中,房产证上没有加自己的名字,却需要共同还贷的一个案例,现场咨询了海博律师事务所滑律师。

4月30日下午,南滩办事处南山社区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吸引了众多居民参加,会上大家就辖区居民小丽婚后遇到的一起买房过程中,房产证上没有加自己的名字,却需要共同还贷的一个案例,现场咨询了海博律师事务所滑律师。

事件缘由

小丽是南山社区辖区居民,结婚不到半年时间,现在面临着要还期房贷款,而房子的首付是男方的父母向亲戚借的,当时房产证上没有写小丽的名字,而男方去银行办理贷款却需要小丽一起去办理还贷手续。而还贷期间房产证上又加不上小丽的名字,小丽现在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直接和丈夫签订一份协议可以吗?

据了解,小丽遇到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结婚买房是年轻人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借钱买房也是年轻夫妇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律师说法

对此,海博律师事务所滑律师分析:其实像这样的问题在一般的买卖房屋过程中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在买房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这是好的解决方法,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年轻人没有在买房的时候将自己的名字加进去。二是,好有一个相关的对这个房产的一些权利义务的约定,也就是小丽可以直接和老公签订一份协议。一份协议书的价值是非常大的,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应该怎样写这样一份协议书呢?首先双方应该达成一个共识,而且这个书面协议就是针对这个房屋的各项权利义务做一个落实,包括你在这个房屋当中拥有多少份额;当时出资情况;今后所谓的贷款怎样归还;如果将来出售怎样分配;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是否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加进去;各方又应该如何配合等等这些权利义务都应该落实到位。律师提醒:许多人碍于情面,在感情好的时候不好意思签订协议。以后对方翻脸的时候,就没有任何对你有利的证据显示你所拥有的权利,与其到时后悔,不如现在早做打算。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是丢人的事,如果对方通情达理,也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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