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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湖新区治堵方案昨日出炉

西宁晚报  2015-04-30 04:00

[摘要] 4月28日,一系列关于加强海湖新区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措施的新方案正式出炉。

本报《海湖新区会成城市新堵点吗》一文引高度重视;
市民参加本报活动提出的治堵良策部分被采纳;
4月28日,海湖新区治堵方案新鲜出炉;
海湖新区内的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现状将被叫停;
……

4月21日,本报刊发了《海湖新区会成城市新堵点吗》关注西宁缓堵保畅深度报道,在全市范围内立刻引起了巨大的反响,通过本报开展的“为西宁治堵献良策”活动,谈海湖新区、聊交通现状,市民们的话匣子一下子被打开,大家积极为海湖新区缓堵治堵提建议出点子。本报报道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海湖新区如何缓堵治堵,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4月28日,一系列关于加强海湖新区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措施的新方案正式出炉。

市民治堵建议部分被采纳

海湖新区美景处处,已经变成了西宁的一个景点,谁也不想看到海湖新区在不久的将来面对交通拥堵的问题。

本报报道《海湖新区会成城市新堵点吗》引市民极大关注;

本报“为西宁治堵献良策”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市民争先为海湖新区保畅提出很多真诚宝贵的建议意见;

千余条市民治堵良策支招海湖新区汇集到了本报……

4月28日,海湖新区治堵方案出台,其中部分市民的治堵建议也在方案中得到体现:

市民宋女士建议海湖新区应有交警24执勤抓拍违法车辆——

这条建议在新的治堵方案中也得到了体现。海湖新区治堵方案中提到,海湖新区将有交警支队五大队入驻,每天采取摩托化巡逻措施,不定时在辖区道路上巡查;

市民李先生希望改变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现状,让居民的车停进车库——

这条建议得到了许多人的响应,在新出台的治堵方案中对海湖新区小区车位、车库只卖不租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方法。

5月20日开始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海湖新区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4月2日至5月3日为阶段,针对海湖新区现有的交通标志、标线、人行道车阻,联合管委会进行一次深入、细致、全方位排查:修复、调整现有交通标志和人行道车阻及小区门口停车场、广场与人行道的隔离工作;详细登记所需增设的禁行、限行、禁停标志,争取在开展整治工作之前将增设交通标志安装完毕;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的货车、30座以上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每日7:30至22:00在以下起止道路的区域范围内禁止、限制通行:东起海湖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西路、北至海晏路(包含海晏路;不包含海湖路、通海路、昆仑西路)。

5月4日至5月19日为第二阶段,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西宁市海湖新区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由海湖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市房产和城管部门、辖区房地产开发商召开协调会,动员、鼓励开发商将未售出的小区停车位有偿对社会开放,并在停车场的进出口设置明显标示,及时对外公布车位信息,大力引导私家车和社会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车辆。

5月20日为第三阶段,进入联合执法管理阶段,集中警力,首先选择违法停车较为突出的西关大街、文汇路和文亭巷及文苑路与文景街北交叉口的洗车行(本报曾予以重点曝光)等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当场处罚和拍照取证相结合的整治措施,严查严处违法停车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出声威,有效震慑违法停车行为,在巩固好西关大街和文汇路交通秩序的同时,将整治工作逐渐全面铺开,采取摩托化巡逻的措施,不定时在辖区各条道路上巡查,发现违法停车现象,及时拍照采集违法信息,及时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严格处罚。

多条道路成为禁止停车路段

10条道路双向禁止停车

据了解,这10条道路包括:五四西路全线、西关大街全线、海晏路全线、文博路全线、文汇路全线、文苑路全线、通海路全线、同盛路全线、普丰路全线、文景街南(文汇路——五四西路)。

部分道路单侧禁止停车

据了解,道路北侧禁止停车路段为:文景街北(五四西路至通海路)、文亭巷北(海晏路北段);道路东侧禁止停车的路段为:文逸路(昆仑大道至文亭巷)、文成路(昆仑大道至海晏路)、桃李路(昆仑大道至海晏路);道路南侧禁止停车的路段为:文亭巷南(海晏路至海湖路)。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将被喊停

4月28日,记者从海湖新区管委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海湖新区道路停车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海湖新区管委会与市房产局、市交警支队、城西城管局等部门协商后决定,为了缓解大量机动车就近停靠在小区附近街道两侧影响交通的问题,按照《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将要求海湖新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小区将各自的小区内未出售的地下车位以有偿使用方式向市民开放,具体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据了解,《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车库、车位的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方式、租售价格、租售时间、租售期限等内容;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配套的车库、车位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其他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出售并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买为由拒绝。

新区将恢复美丽整洁容颜

记者还了解到,下一步,海湖新区各沿街店面、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将全部实行袋装化收集,统一放入小区、店内自备的垃圾收集容器中,由城西区城管局环卫车辆定时收集;严禁将垃圾直接堆放、倾倒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上。同时,要求各沿街店面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各自门前人行道及周边的卫生管理,负责卫生责任区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坑垃圾杂物的清理;负责卫生责任区域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制止在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放车辆等行为,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现象。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海湖新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使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设置与海湖新区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市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品位、标准和质量,美化、亮化城市景观,维护公共安全,根据《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海湖新区单位、店面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设置必须经城西区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方可设置,各单位、店面不得擅自设置店牌店招、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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